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19〕29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负责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措施,研究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码头等设施养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行业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公路收费管理,负责交通建设筹融资工作并监督使用。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和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统筹协调地方铁路的规划、建设。
(十一)拟订全市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参与机动车报废规范性文件、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十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规划、投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省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审核的项目,需事先征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办公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32891030
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