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期的公示

时间: 2026-08-28 17:32:12
来源: 公共交通科
作者:
责任编辑: 李昭良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咸阳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我局对该公司王大为等44名从业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等情形,符合延期条件,现将王大为等44名从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

联系科室:公共交通科

联系电话:029-32891106

附件: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明延期人员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