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7日
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推进交通运输“六大工程”,不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效,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一)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目标任务落实。严格落实中省关于法治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开展述法点评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按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严格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咸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定期组织清理。落实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落实线上报备与纸质报备,按时上报工作总结。
(三)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和司法监督,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复。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府院联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
(四)加强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信息数据质量治理,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5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数据归集数量、质量。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工作,加快推进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
二、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效能
(五)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意见,推动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细化落实行政检查标准和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开展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针对涉企执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以罚代管、逐利执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咸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制定《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对罚没异常增长、违规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案卷评查,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清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持续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加强对市县执法单位的调查研究和执法协作的指导协调,持续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推广“枫桥式”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推动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着力打造“枫桥式”基层执法联系点。开展执法骨干比武竞赛活动,进一步培树优秀执法站所和优秀大队长典型,在兴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举办“四基四化”现场会,搭建多种形式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执法机构在加强基层党建、提升队伍素质、规范涉企检查、优化执法服务、应用数智执法等方面提出务实工作举措。
(八)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继续培养优秀执法师资,择优推荐部省执法师资骨干库,培树“金牌讲师”“行家里手”。强化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和执法信息化培训质效,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和专项培训方案,提升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树立“监管为民”执法理念,聚焦重点监管领域,提升执法事项覆盖率,切实避免只办“简单案”“机械案”。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优化源头监管措施,推动“执法端口前移”。统筹好执法力度与温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注重执法办案整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九)推进数智化执法转型升级。动态更新部级系统执法机构和人员数据库,积极推动执法数据归集共享,督促加强执法数据上传,提升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率、使用率,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三、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谋划“九五”普法工作,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十一)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法制教育,将其纳入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十二)发掘推广普法典型。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典型做法总结推介工作。开展普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宣传普法典型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