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08 09:50:00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根据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部门信息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我局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部门职能等(含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等。
  3、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类。
  包括部门业务工作计划、规划等。
  4、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省政府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5、行政许可类。
  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承办科室、承办期限、公开形式、受理电话等。
  6、人事管理类。
  指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7、财务公开类。 
  包括三公经费等。
  8、其他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通过网站(http://jtysj.xianyang.gov.cn/)和公示栏(秦皇南路5号)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积极为公众进行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检索、查询和复制提供方便,做好服务工作。
  (三)公开时限
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体系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文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有效性、主题词等项目内容。

1.索引号:是一组18位代码加/年份加无为代码组成的代号,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例如:11610400741263895A/2019-00297

2.主题分类:是指政府信息属于哪个公开目录。

3.文号:指政府信息来源文件的文号。

4.发布机构: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

5.公开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的时间。

6.有效性:指政府信息处于有效或失效的状态。

7.主题词:指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的关键信息点。

二、依申请公开的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我局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科室
  由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的申请,受理科室为我局秘书科(地址:秦皇路5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5楼(513室);承办人:李昭良;联系电话:029—32101886;传真:029—32891029;电子邮箱:xyjtw@126.com;邮政编码:712000)。
秘书科负责将由我局答复的申请,按职能转交、督促、催办有关科室及时答复。
  秘书科应印制好《咸阳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方便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科室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到我局秘书科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科直接通过咸阳交通运输网依申请公开窗口进行申请,由秘书科受理。
  ②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我局秘书科,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话、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秘书科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秘书科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秘书科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3)答复。
  秘书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秘书科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咸阳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我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科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我局的监察室投诉,也可向市政府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市交通局监察室办公地址:秦皇路5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4楼。
  电话:029—32891061

附件: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